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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報告的封面有哪些內容,有什么要求?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23-12-29
核心提示:1、封面內容封面一般由標志、標題、報告編號、產(chǎn)品/樣品名稱、委托單位、檢驗檢測類別、機構名稱等內容組成,必要時可添加生產(chǎn)單

1、封面內容



封面一般由標志、標題、報告編號、產(chǎn)品/樣品名稱、委托單位、檢驗檢測類別、機構名稱等內容組成,必要時可添加生產(chǎn)單位等內容。


2、標志


標志的使用應符合資質認定部門的規(guī)定。


3、標題


標題宜位于標志區(qū)的下方。



4、編號


報告編號宜位于標題的下方。


5、樣品名稱


產(chǎn)品/樣品名稱應填被檢樣品、物品(對象)的名稱,提醒,該名稱填寫應與產(chǎn)品標準名稱或標識(商品)名稱相一致,不得使用簡稱(寫)、俗名。如需說明,可在名稱之后用括號加以說明。


6、委托方


委托單位也稱委托方,是對樣品進行委托檢驗檢測的組織或自然人,應填寫該組織全稱或委托人姓名,必要時可在報告?zhèn)渥趦茸⒚魑腥说淖C件類型和證件號。



7、檢測類別


檢驗檢測類別一般分為:

a)監(jiān)督檢驗;b)委托檢驗檢測;

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(guī)定。


8、機構名稱



機構名稱應填獲取資質認定的機構全稱。


9、生產(chǎn)單位


生產(chǎn)單位宜填樣品的制造、加工單位,按樣品本體或包裝、標簽、質量證明、說明書上明示并經(jīng)確認的名稱填寫全稱,未明示但經(jīng)確認的亦可按確認名稱填寫,生產(chǎn)單位信息未明示且不能確認時填寫“—”或“/”。

編輯:songjiajie2010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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